法律问答

怀孕期丈夫出轨,妻子孩子没保住,因怀孕导致慢性肾衰。离婚后丈夫是否应该承担妻子医疗费用。

离婚
2019-04-12 02:04: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若真的双方感情已破裂,无一起生活的余地,那么尽可能双方协商解决,用协议离婚,并就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就只有起诉离婚了,那就需要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法院才会判离婚的,一般来说若无足够的理由,第一次不会判离婚的,当然若双方已分居两年,就会判离的,起诉时你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提出你的主张,并说明理由就可以了。双方在离婚时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 法院依法判决子女抚养权的依据是子女的成长是否有利。如果在女方怀孕的过程中,男方存在出轨行为,通常男方不能主动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依法准许,同时女方有权利提出法律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
    但是如果女方刚生育之后,男方主张抚养权的,通常考虑到子女才不满两周岁,会依法由母亲抚养。
  •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时婚前财产由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孩子的归属达不成一致由法院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