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盖的房子,婚后拆迁了。分的两套房子,请问这两套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我自己的婚前财产。

2019-04-12 05:09: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确定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9条、婚姻法18条所称的“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有明确表示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有明确表示的除外。综上,根据你对问题的描述,以及上述法律原则,按照下列几种情形予以解答:
    1、如果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登记于一方名下,那么即便未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该房产亦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房产为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登记于一方名下,那么婚后另一方参与共同还贷了,万一将来双方不幸离婚,另一方可以主张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3、如果房产为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应认定为父母对于己方子女个人的单独赠与,属于该方子女单独所有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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