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结婚12年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现在男方有外遇,女方要离婚,男方好赌博,小孩学费家庭生活费都是女方给多,请问如果离婚怎么判。

离婚
2019-04-12 06:13: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一:财产不能全部归还女方 第二: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综合评估根据你们双方的经济抚养能力、孩子的意愿、孩子过去由哪一方照顾,你给的信息太笼统关于孩子这一块,所以我没法给你准确的判断 第三:房子不是必然归女方所有的,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你也有份的,这还要结合孩子的归属进行考虑 第四:男方不是一无所有,男方能分到财产的,至于多少我需要你提供详细信息 第五:女方能以男方外遇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同居”须是已婚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如果已婚夫妻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 如果行为构成“同居”甚至“重婚”,且有证据证实,可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或第二项,主张损害赔偿
    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获得赔偿须以离婚为前提。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才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 孩子的抚养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任何一方都不愿协商,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考虑孩子现实的生活或学习环境(一旦改变是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双方的经济能力如何、是否方便实际照顾孩子、是否有利于教育孩子、有无可能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的恶习或嗜好等,并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予以优先考虑,并在充分维护孩子利益,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进行判决。其中,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也由母亲抚养,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双方可以针对上述情形提出自己的有利条件,从而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没有直接规定。
    一、没有具体规定。
    一方面注重当事人意愿,因为离婚都是先调解的。
    另外经济情况、小孩自己的意愿、家长的人品等等都是考虑因素。所以不是固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