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高楼里,邻居们把捡来的垃圾放在公共水电站的门上,根本不听。结果,走廊很脏,房子也不干净。只是这地板不干净。我们应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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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占公共区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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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占公共区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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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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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