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2016年卖掉了一套二手房。双方协商49万元,支付40万元,未签订销售合同。今年,房东说不卖了。我该怎么办

2022-08-29 09:0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反悔,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反悔的,属于违约,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属于违约。看情况处理,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可起诉至法院主张强制过户:
    (1)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2)买方具有购房城市购房资质;
    (3)买方具有支付全款能力,若批贷函已下发,部分法院也会支持直接过户;
    (4)卖方构成根本违约,即卖方明确表示不卖的证据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15日的证据材料;
    (5)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司法查封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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