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门市上工作,16天后休息了三天。当我申请这份工作时,我口头上说我将每月休息四天。昨天,老板说我下半月要开始活动,下班后一个月不能休假,所以我在半个月内休息了三天。今天,房东太太说我不用上班,但她只给了我13天的时间来计算我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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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可以在劳动
合同中约定扣除休息日的工资。在法定的休息时间内是要计算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休息日的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齐扣除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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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