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和我在2011年结婚了!他做生意。因管理不善而关闭!他还欠着几十万的外债,包括我和他的签名。现在如果我离婚,我必须承担这些债务吗?

离婚
2022-08-29 17:4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依然需要还,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不用还。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
  • 债务承担的基本原则是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
  • 男方欠债离婚后女子是否要承担他的债务需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需要承担;如果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不需要承担。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