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单元9月份没有开始发薪,但10月份开始发薪。我一次扣了18000元,被仲裁了。后来,仲裁员说我可能得不到公司赔偿,于是撤回了诉讼。工厂让我回去工作。这些天,我被允许在车间里晚上工作,独自做氧气切割工作。我真的不想这么做。我该怎么办??

2022-11-26 18:58: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单位无故扣发工资的处理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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