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十年了,没有给上保险,一直也没签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04-12 10:07: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社保,在我国是属于政府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也不交社保: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也不交社保怎么办?

      
    1、提供有效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
    (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以单位不缴社保为由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并可主张单位为你补缴社保,主张单位支付你工作每满一年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3、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公司自建立用工关系满一个月都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需注意:

      ① 必须是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未签订劳动合同。

      实践当中会有一种情况,劳动者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若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是劳动者的故意行为导致的劳动合同的未签订,那么此时劳动者是无法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

      ② 未签订过具备劳动合同内容的入职登记表。
     一般的入职登记表只是简单的做了下入职的登记信息,但是在一些用人单位利,入职登记表需要填写的项目包括了劳动合同的必要内容,在法律适用上,这样的入职登记表的效力是等同于劳动合同的,此种情况也是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

  •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好证据、去工商局调取下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满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三倍工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
    82、
    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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