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快递公司的。一个人愿意购买我一半的股份,我也愿意出售。他说公司的工作是检查,我同意。但当我不在公司时,我以老板的名义从员工那里拿走了3000多元,从下属门店借了7000多元。没有借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们能起诉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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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借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
诉讼时效,及时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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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告发他人的,需要下列材料:起诉状;原被告的身份证明、或者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应的
证据材料,例如书证、物证等类型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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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