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上班,中午吃饭在工地上被电动车撞伤了腿,养伤养了十天,我想问这种情况怎么赔偿想问这种情况怎么赔偿?

2019-04-12 11:06: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所引起的工伤启动工伤保险赔偿程序的同时受害人享有起诉侵权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即在接受工伤保险理赔之后,仍然可以接受侵权人所支付的民事侵权赔偿费用,双方互不影响。
  •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支付:
      
    (一)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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