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级轻伤在脸部,赔损失自首坐了三个月的牢,对方不谅解,是否可判缓刑?

刑事辩护
2019-04-12 11:51: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或一级,依法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双方无法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的原因,系受害人“狮子大开口”,当事人应将双方交涉民事赔偿的过程进行录音,并在庭审的时候提交给合议庭,以此证明并非己方不积极赔偿受害人,无法达成和解的根源系受害人提出了不合理赔偿,且据不让步所导致的,避免合议庭在量刑的时候产生对己方不利的因素。
    3、如果案件的客观事实是受害人对于自身损害发生负有过错,己方当事人应积极搜集该证据,并在庭审的时候提交出来,无论是量刑还是民事赔偿均可以依据该事实,要求予以减轻。
    4、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量刑原则,只要合议庭不判处管制的情形下,符合缓刑的初步条件,当事人在没有案底的情形下,应积极向受理检方公诉的刑事审判合议庭申请缓刑。当然,如果能够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知罪认罪悔罪,正确在检方审查起诉阶段就作出不起诉决定方为上策。
    5、建议以后理智面对一切问题,要为违法或犯罪行为计算成本。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72条、74条、234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1条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轻伤二级要赔偿多少钱主要看受害人的实际支出和因此而减少的收入是多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没有一级轻伤的名称,是轻伤一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根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嫌疑人除了要判刑,还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协议,赔偿到位的,可以判缓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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