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起诉女妻子与第三者生小孩起诉要什么证据告她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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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的规定,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
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此从法律上确定了赔偿责任主体——婚姻中的过错方,没有对婚姻外第三人的责任予以界定。 并且,从感情角度讲,第三者的介入也只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外在因素,真正主导婚姻是否存续的根本原因在于婚内的双方当事人,第三者的介入不必然导致婚姻的破裂,如果没有婚内有过错一方的内在因素,也不会导致婚姻的破裂,第三者并非完全过错的责任主体。所以婚内无过错一方要求婚外第三者赔偿的要求于情、于法都缺失一定的要件。 根据这种情况,如果婚内无过错方确实遭受损害的,应依法向婚内有过错的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第三者我们只能从道德上对其予以评价、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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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则上讲,生活中出现第三者,属于感情问题不涉及侵权。但是,如果第三者采取恶意诋毁,或者语言攻击等行为的涉嫌违法。我国法律将
名誉权作为公民的一条重要人身权加以规定。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同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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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第三者同住两个月,没有与夫妻名义生活不构成
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
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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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孩子
遗产继承问题。父亲再婚后,其与新妻子构成一个新的家庭,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其财产应该与新妻子的财产构成
夫妻共同财产。
若父亲死后,应先分割
夫妻财产,妻子获得共同财产的1/
2.
余下的1/2财产开始展开
法定继承,由新妻子及其孩子与前妻的孩子等均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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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