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机动车车主,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我占百分之七十的责任,伤者已出院,医药费我拿的,后续费用交警根据医院证明开了6060,但保险公司只认定5200-在有一些自费的药物没有报销是不是要由伤者承担一点

2019-04-12 12:13: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会影响车辆年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所需提交的单证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法律的规定是清楚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 关于非机动车违章的情形,《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
    1.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当场不能缴纳的。
    2.非机动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
    3.非机动车无牌证的。
    4.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5.与被查缉的被盗抢非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需要带身份证,购车发票等证件证明区交警队办理违章。
  • 交通事故受伤的,应当由侵权人负担。目前,有4类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不可报销的理由之一:政策中规定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是有合理性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一般都由侵权人予以赔偿,如果医保再支付这部分费用,受害人将会得到双重补偿,也降低了医保基金的支付和减少骗保的风险。

  •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一旦被查出隐瞒疾病违法申领驾驶证行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三款: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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