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质询我的车被撞了,对方全责(交警以认定),肇事方车辆大保,但是保险公司说我的车已经快到报废年限折价1.9万,只能保销1.3万,修车费用2万以上,请问除去1.3万报销费用其他费用是否应该由肇事方承担

2019-04-12 12:28: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自首的认定: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另外,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  以上认定标准在全国各地交管部门和法院具有共性。
  • 具体要根据自己的保单和投保金额来确定理赔金额。
    如果是的全险(交强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等都上了)保险公司理论上讲全赔。
    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
    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
    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
    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车辆保险各险种分别承担哪些责任  
    (1)车辆损失险  负责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自身损失的赔偿责任。  
    (2)第三者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3)全车盗抢险  负责保险车辆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车辆的全部损失,以及期间由于车辆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车上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5)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承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来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6)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险  承担保险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风挡玻璃单独破碎损失的赔偿责任。  
    (7)车辆停驶损失险  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而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赔偿。  
    (8)自燃损失险  车辆因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以及因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这些损失由本险种负责赔偿。  
    (9)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由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未投保本险种,新增加的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0)不计免赔特约险  办理了本保险的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也就是说,办了本保险后,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方面的损失,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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