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在生产经营中的债务,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
2022-09-01 06:58: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因为其行为与家庭共同生活或夫妻共同利益无关。《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夫妻一方如果能够证明该不知情的债务,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知情方就不用承担偿还义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法律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 债务的产生需要看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
    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