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出轨,,本来想为了孩子原谅他,可半年时间过去了,自己心里还是过不了那道坎。现在想离婚他不同意!没有他出轨实证(照片,录音)。还能起诉离婚吗!!离得了吗?

离婚
2019-04-12 15:31: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离婚时先行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则双方只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如果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认为双方不存在感情破裂的事实的,通常不会判决双方进行离婚,而是会要求双方回去进行沟通。
  • 我国《婚姻法》实行婚姻自由原则,如果夫妻双方一方坚持离婚,一方坚持不离婚,这种情况下以夫妻感情不合为由起诉离婚,法院也不敢随意判离。

    但如果出现以下5种情况,法院调解无效后,可准予离婚。一起来看看: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一方有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另一方在起诉前要注意搜集证据,例如被家暴报警后警察的出警记录,社区的调解记录等。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如果一方长时间与他人同居,或已构成重婚的,另一方也可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同居取证中最好能证明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这里大众有一个错误的认识,分居两年只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认定的一个依据,而并没有“分居两年自动离婚”的说法。并且,分居须是连续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赌博、吸毒、酗酒等恶习对个人和家庭危害极大,所以,“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也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之一。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情形包括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等情况。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修改后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这一规定,实质上表明我国婚姻法确立起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
    离婚过错赔偿制度源于夫妻一方对他方配偶权的侵害而产生的权利救济,由于我国在婚姻法中没有将配偶权相关内容进行完整地表述,仅在法规中零星地提及了夫妻忠实义务、住所决定权、相互抚助权、共同生育权等配偶权的有关内容,作为对“夫妻互负忠实义务”这一宣言性条款的补充,离婚过错赔偿制度被写入了新婚姻法。
    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有过错一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物质赔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维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对他人也起到了警示和预防作用,使行为人预见自己的过错行为将产生不利的后果,从而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但是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却不尽人意,还存在着一些不易解决的问题:一是无过错方举证难;二是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范围太窄;三是只规定了只有无过错方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
    在婚姻生活中过错的有无都是相对而言的,如果夫妻一方有规定的过错情形,另一方也有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如卖淫或嫖娼,却可以提出请求过错赔偿,这样就很不公平了,配偶他方也会不服。
    如果一项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建立在实施过程中不能达到其所要求的公平和正义,就必须修正和改进。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在实践中不能充分实现其填补损害、抚慰受害方和制裁过错方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以改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