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3年买下了这所房子。合同规定该房屋应于2014年10月30日交付,但尚未满足交付条件。我问开发商他们可以装修,但拒绝支付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2022-09-02 13:0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由开发商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交付房屋不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约定,应由开发商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交付房屋改变的建筑事项,无论是否经过行政机关审批或者是否符合建筑规范,均属另一法律关系,不能成为开发商不违约或者免除违约责任的理由
  • 购房人不付延迟付房款的违约金,出卖人可以不交付房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装修产生纠纷后,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以求妥善解决;如果确实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产生纠纷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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