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询问物业费的合理性。我从2014年4月收到了钥匙。当我收到钥匙时,我先支付了两年零四个月的物业费。我应该在2016年8月支付物业费吗?我现在如何支付这里的物业费?请帮我接一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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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费法律法规有:《物业收费规定》第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
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物业收费规定》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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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