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该女子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失踪,从未联系过她。登记前后从未有过夫妻。如果她失踪两年后又提起离婚诉讼,她还能要求退还彩礼吗。这方面有法律规定吗。

离婚
2022-09-03 12:5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是下列情况需要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包括:
    1、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的;
    2、未领取结婚证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虽然未领取结婚证,但男女双方已经同居生活,如果严格按照婚姻法解释二中关于返还彩礼的相关规定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