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成年人找了个女朋友,她实际年龄已满18岁,户口本上的年龄却是17岁,我们能结婚领证吗

2019-04-12 20:27: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在三种情况:  一是无效婚姻。指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四种情形的婚姻)。
      二是合法婚姻。指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成立的婚姻。
      三是可撤销婚姻。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
    不到结婚年龄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解除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宣告婚姻无效来实现。

  • 1、没有户口本的,属于手续不全,不能协议离婚
    2、协议离婚时,需要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3、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员需要查验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后才能办理。没有户口本的,属于手续不全,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4、建议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后,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 不可以。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男性的法定婚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的不得早于20周岁。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但根据婚姻法第50条规定的精神,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基于本民族,宗教、风俗习惯等实际情况,可以对法定婚龄作变通性规定。
    你所说的女方法定婚龄修改到18岁只是有关学者的建议,并未形成实质的修改。
  • 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所以结婚领证条件中最基本条件必须男女双方自愿。新婚姻法还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而且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根据优生优育的需要,双方应当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