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店里做了半个多月,店里没有生意,被老板解雇了,没有签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2-09-04 09:2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 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限,被公司无理由辞退的,是可以向其请求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因用人单位原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次,劳动者被辞退需要区分情况: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的过失行为,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无需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过失,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补偿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还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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