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人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公司转让前的债权债务是否由转让方完全承担

2019-04-13 01:19: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1,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与法定代表人无关。2,如果仅是股权转让,则公司债务仍由公司承担。3,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与公司债务承担之间没有必然关系。4,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出资的,需要履行出资义务。
    5,如果当时构成了抽逃资金罪,是由原责任人承担。
  •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公司股权转让的税收有哪些?
    1、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
  • 股权变更,不影响公司的主体资格,在法律上讲,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然由公司享有和承担,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股权并购中,如果难以核实公司债权债务情况,可以通过协议条款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就未披露的公司负债的承担方式,但此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收购民间借贷债权,不算债权投资,属于债权转让,只要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转让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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