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由于在登记的时候虚报了注册资本被工商局给查了,现在把我的营业执照给吊销了,但还有几个员工的合同没有到期,请问这些合同怎么办?

公司税务
2018-08-01 11:4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属于特别规定。
  •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公司法》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  如《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须依法设立,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组织形式未作规定,可推知:劳务派遣单位既可以是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2.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特别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关于注册资本,《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而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除了满足《公司法》关于企业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特别规定,即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劳务派遣的社会风险很大,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务派遣机构是劳务派遣的主体,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而且,派遣机构是法定雇主,必须负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必要时还要和要派公司厘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索取赔偿,同时也有可能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都要求派遣机构具备相当的财力和实力。因此,应当对派遣机构的资格实行较之一般企业法人更严格的管理。规定50万元的注册资金可以提高派遣机构的设立门槛,一定程度上把不具备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