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3年驾驶员开我车撞死人,责任划分驾驶员的全责,我连带责任。法院判决赔偿47万,保险公司赔付了一部分,我和驾驶员一人赔付了5万,我是不是多陪了,多陪的是不是算我垫付的,我能否要回?

2019-04-13 06:16: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根据双方过错比例进行承担,仍不足的,由侵权人根据双方过错比例进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通事故撞死人的,首先应该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次要根据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可由交警根据相应的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 正常行驶撞死两位行人,驾驶员可能需要负的责任如下:
      
    一、事故责任
      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交警会根据事故形成的原因和各方过错判定事故责任。
      
    二、行政处罚责任
      
    1、如果在驾驶人事故中负主要以上责任,交警可以对驾驶人处吊销驾驶证处罚;
      
    2、如果负同等责任,B以上驾照降级,并且终身不能再申请B以上驾照;
      
    3、如果负次要以下责任,可不处罚。
      
    三、刑事责任
      
    1、如果驾驶人在事故中负主要以上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致两人死亡属于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驾驶人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
      
    四、赔偿责任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驾驶人先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行人损失,驾驶人有责任的,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驾驶人无责任的,死亡伤残
    1.1万元,医疗费1000元、财产100元。不足部分根据责任划分由双方分担。
      
    五、赔偿金额
      根据死者的户籍性质、年龄、所在地、被抚养人数等情况计算,也可以双方协商。
  • 民事赔偿的计算方式与额度不会因此而改变,在追究上会加重刑事责任后果,本是三年以下裁量刑会转变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裁量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有自首情节或以酌情减少基准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三节第4条规定: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