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2018年的交通事故中,受伤者在事故发生之前患了18年的乙型肝炎。事故发生后,法院裁定赔偿全部费用11万余元。今年,伤者死亡,并起诉30多万元死亡赔偿金和药品费用。我们能补偿吗

2022-09-05 14:4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赔偿费用有以下规定:《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赔偿金继续予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对于无法达成赔偿和解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肇事者赔偿因事故带来的相关损失,诉讼适用于争议较大或是事故损失重大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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