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原址位于福州仓山区XX,合同中的工作地址也在福州。现在公司将迁往闽侯县。这能终止劳动合同吗?如果个人不愿意去新的工作地址,他能要求公司补偿年薪吗

2022-09-05 15: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 单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个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这并不代表劳动者就可以单方面随意解除。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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