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房产公司逾期未办理房产证,业主索赔的话,违约金怎么算的

2019-04-13 09:20: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定依据。
      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以下时间视为开发商应当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一般逾期办证的违约金自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即从实际交房日起90日开始计算);提前交房的,则从约定的交房日起90日开始计算;现房交付的,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开始计算。
    违约金止算点为开发商取得房产部门出具的办理初始登记收件收据之日(或提出申请办理初始登记之日)止。  违约金的计算基数是买房人的购房总额,包括买房人支付的首期款和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给开发商的按揭款。
    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因开发商违背承诺造成业主不能及时领到本应属于自己的产权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业主能忍则忍,认为反正自己实际占有该住房,不愿耗时耗力与开发商计较。
    其实,这样做的风险是非常大的,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是按照登记来确认房屋的归属的,如果购房者拿不到房产证或者没有办理登记,会使自己的房屋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容易产生纠纷。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赔偿了购房者损失后,并不是意味着就可以不交房或不办理房产证了,赔偿金的目的是督促开发商及时履行合同。
  • 严格的说,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就是违反约定,所以如果开发商符合交付条件而业主没有按约去收房,业主就构成了违约。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一方面要看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则要看合同的约定。
    从法律层面上说,除另有约定外业主逾期收房,首先要承担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其次是物业管理费用。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业主承担;业主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业主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同时按照相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作为业主还要向物业管理企业缴纳相关物业管理费用。从合同层面上说,业主的违约责任则要看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业主逾期收房是如何具体约定的。
    业主违约逾期收房的,将承担该约定的违约责任。 以上是关于业主未及时收房违约金需要交吗的解答。
  • 买了房产后,出现违约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与房产中介签了合同,违约怎么办? 违约的,要按合同约定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要赔偿合同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房产中介合同的违约,首先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房产中介的中介费损失,损失包括为促成房产交易而支出的费用以及预期的中介费损失等。
  • 在出卖人已经为现实交付的情况下,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承担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具体责任承担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出卖人逾期交付标的物约定有违约金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而约定损失数额或者损失的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约定数额或者方法计算向买受人赔偿损失;既未约定违约金,又未约定损失数额或者损失计算方法的,由出卖人向买受人赔偿买受人有证据证明的损失。此种情况下,由于买受人已经接受出卖人的交付,所以买受人不应再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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