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向建设单位介绍工程,以个人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中介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2-09-06 18:5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建筑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无效。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显然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商
  • "与房屋中介签订的合同,只要该合同是按照法律规定成立的,则该合同自其成立时就会有法律效力。因此,与中介签订的合同,应当同时满足主体适格、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且该合同无其他附加生效条件,则该合同自成立时自然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