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上门女婿??因不能生育??女方提出离婚??请问怎么分割家产??还有彩礼钱怎么算

离婚
2019-04-13 09:46: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女方先提出离婚,首先要看,离婚原因,是否存在有过错一方(比如有第三者或是一方有不良嗜好等).如果有,需要另一方举证.如果女方身体条件还可以照顾孩子的话,这种情况孩子多半会判给女方,财产分割也会大大偏重于女方.不过要注意掌握财产证明(产权证,存折,股票债券等).
    如果不存在过错方,因为感情破裂等原因而离婚.女方经济,教育条件如果允许,多半孩子判给女方,因为我过国法律还是偏向于孩子跟母亲生活的.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债务共同承担.男方要付给孩子抚养费.如果你们在私下达成协议,法院也会尊重.
    对了,女方身体不好,如果影响到今后的生活,或是无法工作,法院也会适当的照顾宣判的.不过要是男方提出离婚,效果更好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可见,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不是说如果你提出离婚要求,如果法院满足了你的诉讼请求,你就应当在财产上让步,即少判给你一些财产,这是错误的理解。
  •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彩礼属于赠与,如果给付没有导致生活困难的,一般无法主张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