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正在平房区建一个社区。我想问一下我们社区的收费是否合理?1.我住的小区是一栋共14层的高层建筑。我住在四楼。当我们进入住宅时,我们住宅区的走廊加热器已经从一楼移到了六楼。我们进屋已经六年了。电梯已从房子里租出去做广告。我们支付物业费和电梯费。这合理吗?我们在哪里可以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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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是必须要交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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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应当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所以住不住都需要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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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根据收费主体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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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