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从我这里拿走了20万元,为我的孩子们工作。结果,一切都不顺利,资金也没有增加。已经有三四年了。我有借条。我想起诉他。这能构成欺诈吗?

刑事辩护
2022-09-07 17:1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借条不还钱一般不算诈骗,仍属于借款纠纷。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欠款不还,有借条通常不隶属诈骗。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做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有借条不还钱一般不算诈骗。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的,有借条不还钱算是诈骗: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

    2、诈骗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表现为肆意挥霍,不考虑归还财物

    3、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事实取得受害人信任,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