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早年过世??现在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作为儿子有一点继承权吗

2019-04-13 13:10: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看看,你那个妹妹是否属于其中的情况
  • 房产继承时房子有债务纠纷,继承人应当先支付债务,再继承房产。如果房产不够用于还债,继承人又不愿意还清债务的话,继承人就不能继承房产了。也可与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经债权人同意后,也可以先办理继承手续,再由继承人依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偿还债权。
  • 房产证可以继承,对于继承的房产需要过户。继承房产过户,先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有所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
    取得继承公证处,就有被选取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
    重办继承人名字房产证,
    费用:评估费千分之六,依据评估价交纳2%公证费,过户有几百元手续费。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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