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快16年了。公司昨天通知我,我不能胜任这个职位,所以我必须帮助我调整工作。工资下调了45%左右。我该怎么办?如果我辞职,公司会给我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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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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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用赔偿的。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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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
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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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