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上受伤了。我可以在三个月内工作。老板给了我6000元。我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2-09-09 01:4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临时工受伤是由雇用公司赔偿医疗费用。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
  • 在工地上受伤,和老板谈赔偿的问题应当有相应的依据。首先先去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由公司申请,也可由个人申请,如果公司给交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认定后认为能够构成伤残等级的再向人社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工伤
  • 首先,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其次,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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