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保险企业工作12年了,没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公司下通知调我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工作,如果不去就以旷工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样我能拿到补偿金或赔偿金吗?

2022-09-09 12:1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如下:
    1、双方协商解除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补偿。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劳动者自己单方面解除的,用人单位不予补偿
  • 签署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的,是有经济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等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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