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装饰了我的房子,把它送给了我姐姐的一个朋友。因为我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管理,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了他。当我半醉的时候,我逃跑了。找到他几天后,他花光了所有的钱。后来,我给了他一张3万元的欠条。本来应该在2015年9月付清的,但现在我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工人们也没有给我工资,人们又逃跑了。他是上饶市鄱阳县的XX。我来自九江。我该到哪里去法庭起诉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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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他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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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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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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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欠钱不还,人跑了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
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本人依法收集的
证据材料,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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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