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五年多了。上个月底,公司突然要求我在没有与我沟通的情况下调职。我请部门经理转达给我。部门经理说工资和以前差不多。半个月后,经理告诉我工资已经定好了,但比以前少了近一半。我不知道该怎么说。那我自己看看吧。回家后我越想,就越错。这是一项强制性的工作调动和减薪。周末过后,我主动与人力资源部进行了交谈。人力资源部表示,两天前我与我们的经理达成了口头协议,我对工资没有异议。此外,以前的工作底薪加上绩效。现在新部门是一个新项目,没有绩效,只有死工资(这个工资比我以前的基本工资高,但几乎和总工资一样)。人力资源部说工资一定不一样,如果我不接受,我会去原部门。前一部门将更换领导。如果以前的部门不接受我,我会自动离开。我想问一下,如果以前的部门接受我,公司会不会没有责任?如果你不接受我,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
企业复工之后,如安排员工在家工作,由于劳资双方建立了
劳动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存在人格从属性、人身依附性,劳动者应服从用工管理。同时,企业不需要发放双倍工资,但企业需要支付正常工资
-
员工即使还在试用期,也受到《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和劳动者的
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企业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有一条理由:员工对自己所在做的工作不能胜任,也就是说能力上无法达到单位要求
-
建议先到劳动局投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