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要离婚,分居一年多的时候起诉,但他不出现,法院没找到他只好撤诉,现在分居两年多了,法院意思还是要找到人,如果这人躲起来一直找不到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4-13 16:31: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四)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五)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具体细节要注意,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认定标准如下:

    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满两年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满两年。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 夫妻双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如果原告撤诉,需要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原告撤诉的,诉讼费减半收取,因此,原告撤诉后可到法院办理诉讼退费。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手续了。双方撤诉后,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协议离婚。
  • 婚外情,在没有构成重婚罪、破坏军婚罪的情况下,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受到道德谴责。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强奸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