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一直购买员工社会保险,但在缴纳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的时候,单位让我以个人名义购买社会保险,单位也以个人名义退休的。那养老金是以个人缴费的计算公式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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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目前的规定,职工在退休前死亡的,退还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内金额包括利息,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一并退还个人缴纳部分和利息,也就是说只退计入个人帐户的钱,进入社会统筹的不退。
参保退休人员死亡,除返还个人账户余额外,各地关于丧葬费与抚恤金还有相关规定,以深圳为例: 丧葬费: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 供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养1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养2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 养3人以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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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比例,以3000元社保基数为例(因为各地的标准不同,所以这一数值也会有不同):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失业保险:公司缴
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
0.5%,15;
3.工伤保险:公司缴
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
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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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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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规定为主,以实际工资作为缴纳基数。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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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