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胳膊骨折医药费对方付的,当时没住院对方还应该承担那些费用、

2019-04-13 16:45: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 醉酒驾车,罚款2000元,拘留15日,扣12分,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年有两次醉酒驾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除了交管部门对酒驾的相关处罚外,酒驾者必须赔偿受害者的全部费用,如果达不成协议,被害人可能起诉,不仅要求赔偿相关费用,还可能要求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133条规定,可能要判缓刑或者拘役。如果受害者不要求追究你的刑事责任的话,多赔偿被害人点钱,争取减轻刑罚。

  • 1、你们可以根据对方的伤势协商赔偿事宜,关于医药费,可以由你交强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支付,超出部门由你们按责任比例分担。
    2、你们可以先不支付费用,要求按法院判决的支付,对方也会争取尽快出院。
    3、诉讼费一般由你自行承担,法院的判决将会比较明确,哪些由你承担,哪些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都会标明。 如还有不明,建议带着相关材料当面详询,可以为当事人作一个详细的案件分析和解决方案,本律师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侵权赔偿,但因为两者是由同一事实引发的,故应在性质相同的物质性赔偿项目上予以适当限制。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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