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件发生后,四名一起旅行的人发生车祸,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店主是位女士,所以他请他的男性同伴开车,店主坐在那里当副司机。在路上,他让汽车出了事故。坐在后面的两人死亡,一人受伤。副驾驶受轻伤。一起旅行的组织者是死者。司机承担什么责任?

2022-09-10 11:1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乘客开门致人死亡责任的划分是:如果是驾驶员与乘客共同过失行为所造成,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该出租车在保险公司购买车辆保险,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投保范围内承担责任
  • 乘客开门致人死亡责任划分依据如下:开车门一方的驾驶员有义务提醒车上乘客下车注意观察后方,而乘客有义务观察后方情况。所以基本上是驾驶员和乘客负同等责任,但开车门一方整体是全责,承保其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全责的赔偿责任。
    保险不足以赔偿的部分,由驾驶员和开门的乘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
  •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和损害后果而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种,死亡一人,负事故次要或同等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