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面试的时候说7天考核 然后第一天就开始上岗工作没有签订任何合同??7天后 感觉不适应 想辞职??公司人事说需要半个月才能走??不是三天后就可以了吗

2019-04-13 18:11: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交易磋商是买卖双方为买卖商品,对交易的各项条件进行协商以达成交易的过程,通常称为谈判。在国际贸易中,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因为交易磋商是签订合同的基础,没有交易磋商就没有买卖合同。交易磋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合同的签订及以后的履行,关系到双方的经济利益,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清楚是否也没有缴纳社保。
    2.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可以直接离职。因为没有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提出离职,并且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赔偿金额计算:
    (1)没有签订合同,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2)要求补缴社保。
    (3)离职要求公司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补偿金,不满6个月赔偿
    0.5个月工资,满6个月也算一个月工资。
    3.如果有缴纳社保,可以提出离职,可以获得前项的
    (1)的赔偿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未签合同就上岗员工受伤想不赔?劳动合同是双方就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提供报酬所达成的合意。因此,用工合意是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
    明示的用工合意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作证、缴纳社会保险等,而默示的合意则需要依据经验法则,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行为予以综合认定。因此,从双方一系列行为可认定双方已达成默示的用工合意,故应当认定双方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存在劳动关系。
    那么,员工受伤自然是要赔偿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考勤卡、工作证等;
      
    3、社保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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