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本人交通事故受伤,通过工伤鉴定结果十级伤残,我想知道十级伤残应该得到哪些理焙呢?

2019-04-13 18:18: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估计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就是根据以上规定不认定工伤,故意拖延! 但,本律师认为:交警认定“小型货车付全部责任”,表明无证驾驶不是造成事故致受害人死亡的原因,所以,应当可以视为工亡。 建议积极与主管局沟通,实在不行,可以要求下达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然后申请复议或起诉维权! 当然,在赔偿时还是需要先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只有在赔偿不足的情况下主张工伤赔偿补足!
  • 一,双方直接协商解决。
    二,双方共同书面请求交警协助调解。
    三,双方和保险公司,三方协商确定。
    四,如果以上都不可行,由受害人直接起诉肇事人和保险公司。
  • 讨薪过程出事,不能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还是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个人情况确定的。
      赔偿明细清单
      
    一、医疗费:(凭医疗费发票)
      
    二、营养费:3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实际住院天数)
      
    四、误工费:XXXX元/月×X月=XXXX元(根据鉴定天数,补差价。希望6550/月,要提供劳动合同、缴税证明(最关键)、银行对帐单、工资发放证明)
      
    五、护理费:3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
      
    六、交通费:XXXX元(凭票;如没票,一般会有300-500元之间酌定)
    七、残疾赔偿金:XXXX元(31838元/年×20年×10%=)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一般都会判5000,也有个别少于5000元)
      
    九、车辆损失和衣物:1200元+衣物损失(一般酌定200-300)
      
    十、鉴定费:XXXX元(1800元)
      
    十一、律师费:XXXX元(5000元)(法院一般会判对方承担3000-5000元)
      
    十二、查档费:10元(查保险公司的机读档案,如果车主是公司也要查。)
      
    十三、停车费:XXXX元(车被交警扣着时产生的,如果有就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