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块土地,转让给了乙方,合同期限是2年,我想问一下如果合同期限到了,是否土地的产权归属我本人?

2019-04-13 18:3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转让方式,一个是赠与,一个是过户。房产赠与,写个赠与合同就可以,最好有人证或者到公证处公证。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其他地区不能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 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此类诉讼又包括:
    1、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
    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
    (二)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而引发的诉讼,主要指公司股东签名被他人冒用,导致其股权被转让并丧失股东身份的诉讼。
    (三)因公司增资扩股而引发的诉讼,主要包括公司为引进外部资金,控制公司的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以公司名义,与公司部分股东或公司股东外第三人签署出资或投资协议,以改变公司股权结构的行为。
    表面上看,此类行为虽不直接发生股权转让,但是增资扩股往往会导致公司其他股东权益被稀释,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的结果,这在许多地方等同于公司股东权益被转让,所以,我们在此将其列入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四)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了对公司股权进行错误登记或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不予登记或擅自将公司股东权益进行变更登记等行为而引发的诉讼。
  • 房屋产权归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下发的房产证为准,如有产权共有人,其权益可按双方(或多方)议定比例申报办理产权证,没有权益划分比例的,权益双方(或多方)将平均分配权益。
      
    1、产权登记部门一般以《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
      
    2、如果购房人在登记时申请添加自己亲属或者他人名字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根据购房人的意愿添加,其他共有人一并到场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3、夫妻双方一在婚前取得的房产或者以一人名义登记的房产,双方可以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添加名字,重新取得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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