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们。我丈夫于2018年在工作中去世。2014年5月,我提起诉讼,判处雇主赔偿50万元。2014年8月,我的岳父因病去世。目前的死亡津贴已经分配。请问:我丈夫因工死亡的赔偿金应该如何分配?是不是被我的其他人,孩子和岳母分开了?还是我、我的女儿和我的公公婆婆平分?快点,期待律师们的回复。非常感谢你!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9-11 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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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
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
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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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
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
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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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