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公司申请离职,老板一开始不同意,说得按照30天的流程走,最后我把工作交接完一直找他谈,他也同意了我的离职,办了手续,但没说工资怎么结算,办手续的时候行政跟我说工资可能下个月发放,然后我也就等,现在已经到了发工资的时间,但是还是没有给我发。我该怎么要回这近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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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扣除工资是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一般处理单位拖欠工资的是可以分四步走的:
1、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大大),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工资;
3、员工直接申请劳动
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仲裁工资支付;
4、仲裁后单位拒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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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
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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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
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在仲裁开庭达成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法定时间内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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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