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一次被告不出庭经法院调解我撤诉了,我想问下第二次我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法院会判离婚吗,我家还有一处房产,被告不出庭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
2019-04-13 20:55: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根据法律规定,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可见调解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是作为案件结案的一种方式,而撤诉则意味着撤回原告一方对被告一方的起诉,案件视为未到过法院。二者在程序上有本质区别。
      故这里经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等于案子即告终结,无需撤诉。
      附加温馨提醒:此处调解协议或调解裁定书为不可上诉之文书。当事人双方如在六个月后有新事实新证据等情况的,一方可再行起诉。

  • 1、撤诉的离婚案件,如果重新起诉,必须在第一个案件结束6个月以后才行。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你好,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次离婚起诉没判离,第二次起诉需要的手续和材料和第一次起诉的要求一样,没有特特殊的要求。
      在向法院第二次起诉时,仍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明、小孩的出生证明、需要法院分割的财产(包括债权、债务)清单等,同时就去向法院提交第一次起诉后的法院判决书。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要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可以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