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8月13日,我们与旅游公司签订了个人旅游合同,11天的出境游全额支付了3万多元。我们10月8日出去了。10月2日,我告诉旅行社,由于身体原因,我不能去旅行。现在我能要求旅行社把部分钱退还给我吗?比例是多少?因为合同只说:如果一方违约,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现在旅行社只愿意退还1000元

旅游维权
2022-09-11 20:0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旅行社因新型冠状病毒病疫情无法出行是否需要向客人全额退团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 如果旅行社尚未因为出团花费费用,则应当向客人退还全部团费。如果旅行社为出团已经向第三方支付了一些费用,比如预定宾馆、酒店、车辆等等,而且该费用无法由旅行社与第三方之间通过协商、延期履行合同等方式解决,则属于旅行社因不可抗力所遭受的损失,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应由旅行社和客人共同分担。
    如果旅行社向客人全额退还团费,等同于由旅行社承担因疫情导致的全部损失,对其有失公允
  • 受疫情影响,旅游合同退订,费用是否也需要全额退还需要具体分析。因不可抗力导致旅游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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