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的名义,借了我的1.8万元钱说第二天还,结果第二天说没钱还,过一段时间就这样,后来我经常催,她就想赖账还,幸好我有对方的身份证号,查到了她的家庭住址,然后逼她写了借条,最后还款日期是2016年年10月1日,约定的利息是1000元。但是我查到对方有钱也不还,还买了车,知道对方的车牌号,我叫她还,她通过转账还了1万,还剩下8000元的本金和1000元的利息,但是现在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说随便我起诉,她不怕。想赖账玩失踪了,如果借条到期我可以起诉她吗?如果法院判决胜诉,但是找不到她人怎么办?只知道她的车牌号,如何执行呢?另外我的借条上未注明已还1万元,到时候可以按借条上1.9万元欠条起诉吗?

2019-04-13 20:5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您与对方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对方应该按照借贷约定向您履行还款义务,既然您起诉到法院,法院应该审查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如果的确属实,应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其次,本案法院三年没有解决,按照法律规定,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因此,法院一直久拖不决,那么您可以办案法官进行沟通,并向检察院要求进行法律监督。
    再次,关于利息问题,如果你们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自从您起诉之日起,您都可以主张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也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对方一直不予履行,您可以主张支付罚息。
    最后,建议您跟法院沟通同时,积极也跟当事人沟通,并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例如银行账号、资产等,然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便于后续执行。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 欠钱不还有借条可以起诉。   
    1、借条若是其个人借款,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其还款;   
    2、如果是以公司名义借的,应起诉公司。公司破产,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视为公司债务,按清算债务偿还规定处理; 可以请律师代理,但是否请律师根据你自愿。请律师,到律师事务所,也可自己找,还可以委托你信任的其他人代理。 是否请代理人(律师或其他人)决定好后,就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书。需提供身份证明、借条复印件等,委托代理的,还应递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
  • 借条到期不还,属于经济纠纷,不能报警。只能到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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